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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觉寺常住丛林居士规约

作者:印林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1-9

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僧俗共住都有戒律来约束,才使佛门正法久住,法轮常转。佛说:有两种人一向入地狱,不能救拔,一者毁谤三宝,说僧过恶。二者偷盗僧物。佛灭度后,佛所说的法,要靠僧人来弘扬,僧本是佛的弟子,若谤僧人,就等于三宝通谤。在家居士不管你戒律学得有多好,持得多精严,都必须尊重出家人。居士虽然受过皈依,如不恭敬佛法僧,轻毁出家僧人。当你轻慢心一起的时候,你所受的三皈戒体就丢失了。
一、居士五戒,故犯根本一戒者,不共住。
二、破口相骂,交拳互殴者不共住。
三、盗三宝物,说僧过,挂牌迁出寺院。
四、衣着不整齐,奇装异服,短衣短裤者罚。
五、描画粉饰者罚。
六、言语神情轻佻不庄重者罚。
七、男女单独在屏处共处者重罚。
八、对常住委派之事有推三阻四者重罚,造成不良后果者迁出院。 
九、挑拨是非,造谣生事者出院。
十、私造饮食,不经过僧人允许者出院。
十一、动僧念头,与僧人拉帮结伙,破和合僧,不随常住者,迁出寺院。
十二、见僧不让路,不合掌者罚。
十三、直呼僧人名字,不叫师父者重罚。
十四、拿三宝物作人情者迁出院。
十五、损坏常住物,不陪者重罚。
十六、挂单及常住居士不回客堂告假私自外出者罚。
十七、犯过多次,屡教不改者迁出院。
十八、不接受批评教诲,态度恶劣者迁出院。
十九、因个人原因给寺院带来不良后果或负面影响恶劣者迁出院。
二十,明知故犯者出院。
凡来圆觉寺者,必须先到客堂登记,一切听从常住安排。以上条约,违背者,因果自负。
圆觉寺客堂白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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