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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觉寺共住规约

作者:印林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1-9

夫佛制戒律,祖订清规,悉使学者七支四仪,有所依也。本寺虽是新建道场,但仰承教门宗风,依时依方,厘订规约,十方僧众来此共住当笃实行持,调服三业,同尊律规,共证真常,如若不然,无劳共住。

一、爱国爱教,奉公守法,反之不共住。

二、谨遵佛制,破根本大戒,不惭愧殷切忏悔,甘做佛法大海外人者,随时灭摈出院。

三、不尊师重道,谩骂、诽谤、造谣、恶意中伤法师、执事乃至凌慢大众者,出院。道友之间互相毁訾争吵者,罚跪香,打架斗殴者,无论有理无理,先动手者摈出。后还手者跪香面壁。

四、执事僧应忠于职守,尽职尽责,爱护常住,关心大众,任劳任怨,廉洁奉公。如有玩忽职守,居职谋私者免职出院。

五、未请假私自外出,跪香;无故数游人间,数还俗家,外出不着僧服,混迹市井者,夜不归宿,私自应酬经忏,经教育不改者,不共住。

六、私自向非亲里居士个人或团体化缘者,严惩。借常住名募化入己者,出院。

七、不信因果,不爱惜常住物,恣意侵损者,或以常住物做人情者,照价赔偿侵损物后出院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,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。

八、挑唆彼此,斗构是非者,不共住。

九、招纳来历不明以及不正当之人出家者,结不正之友以为朋党者,出院。

十、大胆生事者,私自收徒树立党羽者,诱众他去者,出院。

十一、师友亲朋来寺探亲,经主管执事同意后方可留膳宿,违者罚。

十二、不白执事人擅自安单者,出院。

十三、早课晚课、二时斋供、坐香、布萨、出坡四大佛事不随众者罚,不服者出院。公事、有病、年老体弱者除外。

十四、除公事,不在本寮学习,串至各寮,纵意放逸者罚,屡教不改者出院。

十五、常住所有公物,概不外借,有特殊情况,经客堂与监院同意方可借出,并负责讨回,违者罚。

十六、有过罚而不服者,出院。

十七、知事人私自变更成规者,出院。

十八、吃荤、腥、鸡蛋、饮酒、吸烟、看戏、看电影、看淫秽书刊、打扑克、下棋、赌博、唱听流行歌曲者,出院。若病非酒莫疗者,白众方服。

十九、匪类之辈混入丛林盗窃众物者,查出无论大小巨细,即时摈出,擅容留者,同罚。

二十、长养头发,不扎裤腿,穿着俗服,暑天穿短衣者重罚,屡教不改者出院。

二十一、无故不随众者,跪香。

二十二、三五成群山门外嬉戏咋话放逸有失威仪者罚,不服者出院。

二十三、同居诸师经常保持殿堂庄严,环境清净,僧房整洁;保护寺内文物及一切庄严法物,注意防火防盗。如有不遵,量情给予批评教育、赔偿、记过处分。

二十四、己分内之事,当为而不为者,跪香。

录入者:印林 责任编辑:印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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